晚婚婚假規定?

一、晚婚婚假最新規定

晚婚婚假規定?

根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其中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並且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按照修正案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二、婚假天數規定

“原勞動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發出的(59)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中曾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這個辦法試行以來,有些單位和職工反映,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由於沒有路程假,給職工帶來了一些實際困難。經研究,現對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的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勞總薪字29號)

要是大家想要具體瞭解的可以諮詢當地的計劃生育部門。我們可以看到,我國每個省市對晚婚婚假的規定天數都是有所差別的。想要請晚婚婚假的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自己所在地區的規定看看自己大概能夠享受多少天的晚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