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天數和年假的關係是什麼?

一般來說,新員工入職當天,就開始計算入職天數,這一天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在同一家單位,有的員工可以休年假的天數比較長,而一些員工只能休幾天甚至是不能休年假。從中可以看出,員工的入職天數和年假是有關的。那麼,員工入職天數和年假的關係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員工入職天數和年假的關係是什麼?

一、員工入職天數和年假的關係是什麼?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爲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二、員工入職後多長時間內簽署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勞動合同的文字與文字勞動合同文字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字,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字,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字爲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綜上所述,新員工入職當天,應該和單位簽署勞動合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員工入職天數1年以上,可以休5天年假。而入職在20年以上的,則最多可以休15天年假,這就是員工入職天數和年假的關係。另外,年假不包括週末和法定節假日。在年假期間,員工的工資待遇和各項津貼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