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一、勞動者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勞動者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企業職工因工死亡的,發給喪葬費,並根據死者供養直系親屬人數的多少,按月發給一定數額的撫卹費,直至被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止;因病死亡的,發給喪葬補助費,並根據死者供養直系親屬人數的多少,一次發給一定數額的救濟費。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按照病故、因公犧牲、革命烈士等不同情況,分別發給喪葬費、遺屬撫卹金。對遺屬生活有困難的,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二、勞動者退休後享有哪些待遇?

國家和社會爲年老不能勞動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備一定工齡條件的職工年老退休後,可以從國家或企業長期領取退休金。工退休年齡的規定是: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職員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提前五年;因工(公)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雖未到達退休年齡,也可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可以提前五年至十年退休。

職工退休後,按其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長短,逐月領取相當於本人原標準工資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退休金標準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還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爲革命和建設做出特殊貢獻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優異退休待遇。爲了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國家規定了退休金的最低數額。退休人員還享受物價補貼、公費醫療、安家補助、喪葬撫卹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