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的境外投資管理局

國資委的境外投資管理局

企業投融資是指企業經營運作的兩種不同的形式,目的都是透過投資融資活動,壯大企業實力,獲取企業更大效益的方式。財務管理中的投資既包括對外投資,也包括對內投資。時刻不能忘記投資要挑最佳選擇,有比較,這些評估方法纔有意義。投融資方式在我國主要是指在資源配置過程中,投融資的決策方式、投資籌措方式和投資使用方式的總稱,它是投融資活動的具體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國資委境外投資管理

國資委境外投資管理內容如下:

第一條 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第二條 企業境外投資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係;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四)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第三條 商務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境外投資實施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