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質保金退還時效是多久?

一、水利工程質保金退還時效是多久?

水利工程質保金退還時效是多久?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覈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對返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發包人應當在覈實後14天內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逾期未返還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天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天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發包人和承包人對保證金預留、返還以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有爭議的,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爭議和糾紛解決程序處理。

二、工程質保金退還程序是怎樣的?

當滿足返還的條件以後,由合同乙方向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提出返還申請書,並附下列資料複印件:工程竣工驗收證明、附有合約部現場造價工程師簽字的關於質保金約定的合同當頁、付款申請、質量保證金退還審批表、財務決算單(第二聯原件)以及發票複印件。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在質量保證金退還審批表上籤署返還意見、金額後,交由質量保證金管理部門審覈,最終確定本次返還金額、返還形式並通知財務部辦理相關返還手續。

三、在發包合同中要寫清關於質保金的那些條款?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檔案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1、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2、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3、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4、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5、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6、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7、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併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綜上所述,承包水利工程的一方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3%的質保金,等質保期結束後,水利工程沒有發生質量問題的,承包方應該要求退還質保金。從提交申請到最終拿到質保金,時間不超過28天。如果發包方拿到申請沒有提出異議又不辦理退款的,承包方可以找住建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