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糾紛如何避免?

加盟合同糾紛如何避免?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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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避免加盟合同糾紛

(1)和解。和解是指在糾紛發生後,合同各方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進行談判、協商,對原合同進行變更、補充,或對各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等,以和平的方式來解決糾紛事項。和解達成的協議或約定,由雙方自覺履行。

(2)調解。這裏的調解主要是指民間調解,即在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的主持下,合同各方進行對話、協商,調解人從中斡旋、勸說,最終達成一致,由調解人制作調解協議書,合同各方簽字後生效。仲裁或訴訟程序中的調解,與這裏所說的調解,程序和功能大同小異,但是都包含在仲裁或訴訟程序中,不能單獨使用。

(3)仲裁。仲裁是指糾紛的一方或雙方根據仲裁協議,將糾紛交由約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照法律和仲裁規則進行審查,查明事實,就糾紛事項作出裁決。仲裁裁決作出後,即爲終局裁定,糾紛各方既不能再申請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訴。一方不履行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明確的是,仲裁的啓動要求糾紛各方已達成仲裁協議,對糾紛事項應提交仲裁解決和仲裁機構都要有明確的約定。

(4)訴訟。沒有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以及和解或調解失敗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後,以判決、裁定的形式對糾紛事項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