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有哪些規定

我們人類最適應的溫度也是有具體度數的,在夏季,隨着氣溫一天一天的升高,由於我們人類不能進行很好的調節,會影響人類的熱平衡以及其他系統功能不能正常運作,所以會造成一系列的危害。江蘇省無錫市針對這一情況給予了勞動者特定保護。那麼,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有哪些規定?一起來看一下吧。

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有哪些規定

一、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二、高溫費標準

爲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經研究,現就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於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並透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並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執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採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溫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企業應按本通知規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

三、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有哪些規定

根據江蘇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今年,江蘇的高溫費暫不調整,標準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但是最遲10月底必須全部發放到位。本次專項檢查,人社部門將對存在違法行爲的用人單位,及時立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佈。

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應結合實際,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夏季高溫津貼應納入職工的工資總額,用人單位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還應繼續做好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工作。

由於我國對於無錫工人補貼政策的監督力度大大的加強,所以,企業不發放勞動者高溫補貼的現象,已經逐漸減少。但是,企業變相的給勞動者壓力的情況也大大的存在,這些由於高溫補貼帶來的危害性是需要我們考慮並且加以切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