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是否要繳個稅

廣東高溫補貼是否要繳個稅

廣東高溫補貼是否要繳個稅

勞動保障廳等六部門聯合頒佈並實施《關於公佈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後,引起廣大市民的強烈反響,那麼高溫津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記者昨日從廣州地稅證實,個人取得的高溫補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通知》規定,在崗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爲: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發放時間爲每年6至10月。外資企業的財務人員張小姐很疑惑地對記者說,她剛領到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的高溫津貼100元,卻不知這筆津貼是否應該計徵個人所得稅。

廣州地稅工作人員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從範圍上包括單位財會、勞資、工會、後勤和其他部門發放的種類與任職受僱有關的一切所得。

廣州地稅進一步解釋說,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的內涵,不僅是指工資、獎金,還包括各種津貼、補貼,如特殊行業的津貼及補貼(主要是指井下、高溫、野外、保健等津貼)、邊遠地區補貼、營養補貼、伙食補助等(稅收法規、政策規定的一些特殊免稅津貼、補貼除外),以及與任職、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張小姐的100元高溫補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從廣州地稅局的回答中,我們可以知道高溫補貼是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希望小編帶來的文章能夠幫助各位進一步瞭解關於高溫補貼的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請電話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