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環境的變化,近幾年來夏季的溫度呈現出日漸上升的趨勢,而很多崗位的職員即使是在高溫的環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故而,爲了保障這部分職員的權益,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對於那些滿足受領條件的職員,企業必須予以發放高溫費。我國各地的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廣州的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的相關資訊。
一、廣州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高溫崗位定義:
(一)特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於37℃及以上。
(二)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於33℃及以上。
補貼標準和發放要求:
(一)特高溫補貼:標準爲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溫補貼:標準爲7元/人/出勤日。
(三)高溫崗位作業時間超過日出勤時間的50%以上。
(四)補貼金額在員工月度工資中體現。
二、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三、夏季防暑小貼士
1、應當少外出以避暑氣。民間度過伏天的辦法,就是吃清涼消暑的水果,比如西瓜、沙拉。
2、晚睡早起,情志愉快不怒氣,適當活動,使體內陽氣向外宣泄,適宜活動如去海底世界游泳、用音樂盒給周圍的玩家播放悅耳的音樂等。
3、改變飲食不節、飲食不潔、飲食偏嗜的不良習慣,一切都應以適量爲宜、以清淡芳香爲主。綠豆粥和玉米是不錯的消暑佳品。
對於那些在高於33攝氏度環境下工作的職員,在六至十月份期間,每人每月可以得到150元的高溫費,對於那些在特高溫環境下工作的職員,則可以得到300元。由於在高溫環境下工作對身體的損傷是較爲嚴重的,故而建議各位朋友採取一些防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