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1年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浙江省2021年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高溫下工作往往會減少勞動者工作效率和熱情甚至出現不良反應,爲此國家制訂了高溫防暑補給政策,浙江省2017年高溫費標準是什麼?發放高溫費提高了勞動者工作效率,而從事不同工作的勞動者高溫費補給也並不相同,具體情況需具體分析。下面小編爲您解答。以下補貼標準的內容僅供參考

一、浙江高溫費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的領取人羣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三、高溫補貼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爲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爲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爲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勞動者根據所處工作環境溫度如果溫度超過33℃則需發放高溫補給費,一般領取人員所從事的工作環境是露天的,如建築工人、環衛工人等等,浙江省高溫費標準是在高溫作業下的工人其補給費最高,其次是非高溫工作人員和一般工作人員。在溫度達到37℃以上應停工,因中暑致死的情況則爲工傷,用人單位需承擔相關責任。若還有更多問題可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