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東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每年一到夏季,許多勞動者就開始關注高溫補貼的發放了。高溫補貼是我國強制性規定發放給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員工的一種福利,它可以保障員工勞動的積極性,同時可以保障員工工作中的身體健康。那東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本站小編將透過以下文章和大家一起了解相關內容。

2021年東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一、東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廣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二、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享受高溫津貼需要符合條件: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溼,高溫季節常有高溼現象伴隨,即又悶又熱,且持續的時間較長。以上兩個條件中,前者國家已經明確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三、夏季防暑小貼士

1、應當少外出以避暑氣。民間度過伏天的辦法,就是吃清涼消暑的水果,比如西瓜、沙拉。

2、晚睡早起,情志愉快不怒氣,適當活動,使體內陽氣向外宣泄,適宜活動如去海底世界游泳、用音樂盒給周圍的玩家播放悅耳的音樂等。

3、改變飲食不節、飲食不潔、飲食偏嗜的不良習慣,一切都應以適量爲宜、以清淡芳香爲主。綠豆粥和玉米是不錯的消暑佳品。

四、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五、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東莞地區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實施廣東省的統一標準,即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準發放,一共發放五個月,勞動者可領取到的高溫補貼一共爲750元。高溫補貼只有特定的人羣纔可以領取,同時,企業並不能用降溫飲料等實物替代高溫補貼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