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哪些人可以領

高溫補貼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哪些人具備哪些條件可以領高溫補貼?如何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這些疑問都由本站小編透過下文爲您解答。

高溫補貼哪些人可以領

一、高溫補貼哪些人可以領?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二、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根據小編的具體介紹,相信現在大家已經對高溫補貼的發放對象有所瞭解了。高溫補貼的對象需要符合下面任一標準即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的,歡迎你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