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上海工傷鑑定時限是多久?

根據相關規定上海工傷鑑定時限是多久?

在當代這個社會,工傷一般是大家都知道,雖然知道工傷是什麼,但是對於工傷的有關事項並不是特別的清楚。比如說工傷鑑定就不是很瞭解,尤其是上海的工傷鑑定的時限問題,許多人都想要進一步的瞭解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上海工傷鑑定時限是多久?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上海工傷鑑定時限是多久?

必須先做工傷認定,然後傷情穩定後纔可以做傷殘鑑定。

根據《上海工傷保險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 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按照屬地原則向單位或 者法人註冊登記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人社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 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相關流程

申報材料

1、個人申請或事情經過;

2、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書》一份並提供受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的原始病歷(或出院小結)和初次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檢查報告單的原件及複印件,所有證明要加蓋醫療機構的病情證明專用章;

5、兩名以上目擊者的書面證明材料,證明須詳細寫明證人的基本情況(含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繫方法、工作單位及與受傷人的關係)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等,簽名並按手印,附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受傷職工的勞動合同文字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7、提交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8、受到其他傷害的應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正式證明文書原件及複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賠償調解書及居住證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9、社會保險保障號。

10、《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

法律依據:

1、《社會保險法》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第二十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工傷認定辦法》(人社部令第8號)第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行;

4、《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57號)第十三條:受傷職工所在單位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襄樊市工傷保險實施細則》(襄樊政發24號)第三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工作。

首先小編需要說明的是,傷害的工傷鑑定的時限問題確實在相關的法律中做出了規定,其次,就是上海工傷認定時限是30天,也就是說自從發生工傷之日起或者是被確診爲職業病之日起的三十天內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申請,之後可以申請工傷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