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單位賠償

交通事故工傷單位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爲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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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傷單位賠償哪些項目

交通事故工傷單位賠償的項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不應變。崗位工資、崗位補貼、安全績效獎金屬於工資總額範圍內,單位應當全額支付。對於浮動性質的工資,單位可以參照職工正常勞動所得來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如果用人單位未提供護理或同意職工自己按排護理的,護理費標準如何確定?根據江蘇省勞動仲裁案 件研討會紀要,按以下情形處理:住院期間有專門護工護理的,按護理費單據載明的金額確定;安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按其親屬收入證明載明的金額確 定,但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安排無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可按當地一般護工市價格水平確定。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 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除外。

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