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工傷認定是怎樣的?

職業病工傷認定是怎樣的?

很多人在一個地方工作的時間太長就會被自己的職業所影響,從而就會很容易得一些職業病。當我們遇到職業病時,往往會疑惑這到底算不算工傷,如果算是工傷,我該如何正確的爲自己維護權益。那麼。職業病工傷認定是怎樣的呢?一起隨小編來看看吧。

職業病是工傷嗎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勞動者“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工傷認定的職業病必須是《職業病目錄》中公佈的我國法定職業病,職工須有此類職業接觸史,且經衛生機構診斷,確定爲職業病的方可認定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

職業病

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引》中所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主要特點

中國職業病呈現五大特點,分別是:

1、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多,患病數量大;

2、職業病危害分佈行業廣,中小企業危害嚴重;

3、職業病危害流動性大、危害轉移嚴重;

4、職業病具有隱匿性、遲發性特點,危害往往被忽視;

5、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影響長遠。

法定類型

職業病是一種人爲的疾病。它的發生率與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水平。世界衛生組織對職業病的定義,除醫學的涵義外,還賦予立法意義,即由國家所規定的“法定職業病”。我國政府規定,確診的法定職業病必須向主管部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凡屬法定職業病的患者,在治療和休息期間及在確定爲傷殘或治療無效死亡時,均應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待遇。有的國家對職業病患者,實行經濟補償,故也稱爲賠償性疾病。

由於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很多,導致職業病範圍很廣,不可能把所有職業病都納入到法定職業病範圍。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並參考國際上通行的做法,2013年12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聯合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分10類共132種。其中:塵肺13種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6種;職業性放射性疾病11種;職業性化學中毒60種;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7種;職業性傳染病5種;職業性面板病9種;職業性眼病3種;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種;職業性腫瘤11種;其他職業病3種。

值得一提的是,職業病是屬於與職業有關的疾病,但也見於非職業人羣中,因而不是每一病種和每一病例都必須具備特定的職業史或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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