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後把公司賣了是違法行爲嗎

一、拖欠工資後把公司賣了是違法行爲嗎

拖欠工資後把公司賣了是違法行爲嗎

是,可以收集證據勞動仲裁維權,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經濟補償金,支付拖欠的工資,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等補償。

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麼,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於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單位都按時支付了你的工資,即使是在後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很多公司由於資金週轉問題,在很多時候會遇到工資拖欠,但是如果企業提前跟勞動者說,那麼大家也是會理解,但是在公司不告知勞動者的情況下,一直拖欠一個月甚至兩個月,那麼公司是屬於違法行爲,勞動者可用申請勞動仲裁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