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溫費規定是怎樣的?

上海市高溫費規定是怎樣的?

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從事的是戶外勞動,他們在夏天高溫環境工作,容易發生中暑等人身傷害。爲此,企業應該及時調整作息時間,並按照規定發放一筆高溫費。各地都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訂高溫費發放方案。那麼,上海市高溫費規定是怎樣的?小編根據當地政策給大家講一講。

一、上海市高溫費規定是怎樣的?

1、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

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2、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3、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二、哪些人可以領取高溫費?

按照《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三、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透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上海市一般在夏天到來之前會公佈相關政策,根據上海市高溫費規定,高溫費按照每月200元的標準執行,發放週期爲6月份到9月份。只要是企業,就應該對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這筆錢。並且,高溫費要以貨幣方式發放,不得用實物替代。職工拿不到高溫費的話,可以向上海勞動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