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童工問題措施有哪些?

解決童工問題措施有哪些?

一、解決童工問題措施有哪些?

1、完善社會法制、加強政府管制是解決童工問題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一方面,國家要在制定相關法律的同時完善法律的執行和實施環節,使地方政府在打擊僱傭童工現象的過程中有具體操作的流程,避免一些政府的不作爲。

2、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廣大的西部農村家庭將子女送去做童工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無力負擔孩子的撫養和教育費用,這說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沒有讓廣大居民獲得相應的福利。因此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合理分擔家庭的經濟負擔將有效減少童工的輸出。

3、促進地區間經濟的同步發展和沿海地區的產業升級是根本。由於我國東西部經濟發展差距較大,形成了“西部輸出,東部需求”這樣一個童工“產業鏈”。因此,只有進一步促使地區間經濟的同步發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童工問題。

二、企業使用童工面臨什麼刑事責任?

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非法僱傭童工的現象在全世界都比較突出,在我國一些私營小企業或者個體戶存在這種情況。治理使用童工這種違法行爲必須從多方面入手。政府完善立法,加強對企業用工情況的監督管理。加強教育,提高廣大家長的法律意識。另外,在社保體系上,還需要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