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賠償?

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賠償?

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賠償?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突然辭退,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事情。法律法規中也包含了有關相應的保障。

第一,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實際上,涵蓋了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第1款、第44條第1項、第4項、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指勞動者因單位違法行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也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是6個月以內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加付50%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經濟賠償金。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的標準應當是經濟補償金兩倍。

如果按照題目所說情形,理論上應當支付5個月或者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工資標準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企業生產經營是正常時,職工前12個月工資的平均值計算。

另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要求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應當首先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或者已經無法履行勞動合同才支付賠償金。

第三,未履行提前告知義務的補償金。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透過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這一規定實際上是指勞動合同法第40條提出的,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三款規定,比如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勞動者不勝任工作、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等。

但是題目這種情況,如果要求賠償金的情況下,一般不需要再支付額外一個月工資了。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應當爲職工繳納社保制終止合同之月,勞動者可以依法享受失業金待遇。用人單位應當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上班四天也可以獲得半個月的工資,原因在於,勞動者本身在一個很穩定的工作環境中工作,此時單位將其解除,存在違法行爲,所以處於勞動者的權益保護,需要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