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主動辭職賠償員工嗎?

一、新勞動法主動辭職賠償員工嗎?

新勞動法主動辭職賠償員工嗎?

對於員工主動辭職的情形,法律規定是沒有賠償的。因爲員工主動辭職並不屬於用人單位的過錯,除非單位存在過錯,如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此時勞動者可以行使自己的法定解除權,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享受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的賠償。而可以進行賠償的法定情形還包括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是被迫辭職的除外。屬於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從08年開始算);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完畢。

二、勞動者辭職需要注意什麼?

1、儘量填寫辭職申請書

辦理離職手續,還需要再就業,如果沒有相應的手續辦理,再入職將會遇到很多困難。儘量寫好辭職申請書,註明辭職原因交付用人單位,儘量不要在離職時和單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單位開出辭退檔案,那麼會有一定的影響。

2、解除合同的時間要註明

一定要註明合同終止時間,也就是和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準確時間,在這個時間裏辦理完相關手續,並且完成工資結算等事宜。時間應該一致,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後。

3、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是單位提出不再進行合同續簽,那麼單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款,一般是按照工作一年覈算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12個月。如果執意離職,並且有證明材料,那麼單位可以不同支付對應的經濟補償款。

勞動者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取得部門領導的同意纔可以,這時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賠償金。辦理完離職手續之後,公司需要給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且在15天之內爲員工辦理檔案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