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關係中非法用工如何認定

一、在勞動關係中非法用工如何認定?

在勞動關係中非法用工如何認定

1、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

2、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

3、僱傭童工。

二、用工單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需要遵守哪些原則?

1、 合法的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爲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合法是勞動合同有效並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它的基本內涵應當包括以下方面:

(1) 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

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主體合法,即當事人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任何一方如果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的主體資格,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違法。

(2) 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

目的合法,是指當事人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宗旨和實現法律後果的意圖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3) 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

內容合法,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具體的權利與義務的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4)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與形式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步驟和方式進行,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具體方式是先起草勞動合同書草案,然後由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協商一致後簽約。形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必須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簽訂。

2、 公平的原則

《勞動合同法》增加“公平”爲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要求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及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上應體現公平。公平原則強調了勞動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對勞動合同內容的約定,雙方承擔的權利義務中不能要求一方承擔不公平的義務。如果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顯失公平,那麼該勞動合同中顯失公平的條款無效。

3、 平等自願的原則

(1)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是以勞動關係平等主體資格出現的,有着平等的要求利益的權利,不存在命令與服從的關係,任何以強迫、脅迫、欺騙等非法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均屬無效。

(2)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必須出自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願,是在充分表達各自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採取暴力、強迫、威脅、欺詐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4、 協商一致的原則

協商一致,是指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訂立的有關事項,應當採用協商的辦法達成一致協議。如果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

5、 誠實信用的原則

誠實信用,是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都應遵循的原則。

勞動關係的建立也是有相關的法律制度進行約束的,在建立勞動關係時,不僅要求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對用人單位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具有用工資質,雙方就不能建立勞動關係,只能建立勞務關係,勞務關係中對用工主體是沒有特別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