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用工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關係用工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關係現已經是社會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並且由於時代的發展,勞動關係也充滿着多樣性和變化性,爲了穩定勞動關係在我國社會發展當中起到的作用,用人單位對勞動關係應當到我國的政府進行備案。下面小編就詳細爲大家介紹,勞動關係用工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關係用工備案的規定是什麼?

(一)用人單位招用、調入職工的備案程序

用人單位招用、調入職工,應自招用、調入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一份;

3、用人單位招用、調入職工備案花名冊一份;

4、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協議書一份;

5、簽訂《勞動合同書》文字一份(勞動合同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留存的,不在重複提供)。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備案程序

用人單位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一份;

3、用人單位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份;

4、簽訂《勞動合同書》文字一份(勞動合同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留存的,不在重複提供)。

(三)解除、終止職工勞動合同的備案程序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備案時,用人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職工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文字一份;

4、解除或終止職工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份;

5、雙方簽訂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協議書一份。

透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用人單位需要到我國政府備案的勞動關係主要有單位招聘、調入職工的備案程序,用人單位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備案程序,以及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話,也需要有備案程序。每一級別的流程都是不一樣的,大家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