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要離職證明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後要離職證明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要離職證明嗎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不進行續簽的話,那麼可以要求出具離職證明,以下是離職證明的用途:

1、新公司會在試用期時讓當事人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這也是在法律上保護其本身的權益。(有的公司不需要)

2、如果養老保險手冊在原公司離職前被丟,但沒有補辦,在新公司補辦養老保險手冊時,需要向有關部分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

3、其他情況下需要提供離職證明。

二、勞動合同未續簽離職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不想繼續續簽、或者以低於原條件續簽勞動者不同意的話,那麼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因個人的原因不想要續簽那麼就要辦理離職手續,從公司裏面合法規範的離職,具體流程於以下幾點:

第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第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以下內容:交接工作;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覈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三、離職證明模板有哪些內容?

離職證明

茲證明某某自某年某月某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部門某崗位,至某年某月某日因某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雙方約定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進行出具離職證明。離職證明能夠進行辦理社保的轉移手續。並且如果勞動者需要重新進行其他單位時,也有可能需要勞動者進行出具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