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一、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果沒有蓋章但是有公司法人代表簽字,那麼是不能認定爲無效合同的。如果勞動合同上面既沒有蓋章頁沒有公司法人代表簽字,那麼應該認定爲無效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因此勞動合同沒有蓋章但是有法人代表簽字的,就應該認定爲有效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爲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只簽字不蓋章或只蓋章不簽字的勞動合同也經常能見到,可分爲以下3種情形:

1、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爲可直接視爲該用人單位的行爲,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即可證明該勞動合同有效。

2、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的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根據《民法總則》關於代理以及《合同法》關於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前得到過用人單位授權,他們的言行可以視爲單位真實意思的表達。因此,一般情況下,他們簽字的勞動合同應認定有效。

3、勞動合同上只有用人單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蓋了公章就等於該組織已承認這個合同。

二、勞動合同無效怎麼辦

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勞動者還可以透過以下途徑“維權”:

1、勞動者可透過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專門爲職工辦實事的組織。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地方工會組織都設有維權部或信訪部等,這些機構專門受理勞動者舉報的侵權案件。職工無論是不是工會會員都可以請求工會幫助其維權。

職工首先應當向本單位的工會組織請求維權,如果本單位沒有工會的,便可以到本地的區域工會提出請求,如開發區工會、社區工會、地方總工會等等。

2、勞動者可能透過用人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爭議。

用人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專門處理本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一般都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工會代表和單位代表三方組成,工會代表依法擔任調解委員會的主任。勞動者可請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相關勞動爭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勞動者還可透過勞動監察部門解決相關爭議。

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地方勞動事務工作,勞動合同無效一般伴隨着勞動違法行爲,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和請求維權。勞動行政部門專設有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依照《勞動監察條例》所賦予的職權可以直接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爲進行行政處罰。由於勞動監察部門依法行使執法權解決勞動爭議,具有經濟、簡便的優勢,勞動爭議可以較快地解決,同時,還有利於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爲。

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沒蓋章的勞動合同,如果也沒有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的,應該認定爲無效勞動合同。通常蓋章的一方是單位,如果沒有單位的公章或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的話,那麼此時就不能視爲有效勞動合同。而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