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職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一、未入職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未入職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1、未入職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上述條款強制性地規定: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爲即不違法。

2、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二、入職後多久籤勞動合同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

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三、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透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透過銀行支付到帳戶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爲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透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當履行的,如果說因爲用單方面的人沒有及時的簽訂合同的話,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爲,需要爲這種行爲付出代價的,就是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這實際上就是屬於一種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