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理失業保險?

一、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理失業保險?

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理失業保險?

辦理失業金不需要勞動合同。

(一)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

(二)所需材料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領取失業吧失業保險金的申請資格有哪些?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所以勞動者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和勞動合同的丟失是沒有具體關係的,只要勞動者能夠在社保網站上找到,自己購買了失業保險的具體證明。那麼直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資訊,到辦理機構去領取失業保險金就行了。當然,如果勞動合同丟失,勞動者是可以和原單位補辦一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