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面的問題我們大家肯定都非常的關心,因爲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靠工作來賺取必要的生活費的。對於工作方面我們國家規定了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給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一個保障。失業之後會有失業金的,那麼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理失業金?
辦理失業金不需要勞動合同。
一、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
二、所需材料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對於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理失業金的問題,如果說是勞動合同丟失了的話辦理失業金其實是不需要的,所以說我們辦理失業金的時候沒有勞動合同我們也是不用擔心的,只要是能提供相應的失業證明這樣就是可以的。所以我們可以放心的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