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違約。是否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則要看離職行爲是否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辭職與賠償:1、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3天通知。2、轉正後辭職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3、經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馬上離職。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