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合同法年假規定是什麼?

一、新勞動合同法年假規定是什麼?

新勞動合同法年假規定是什麼?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要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別,最多不得超過2周。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的有關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爲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該解釋制定目的是爲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年假期間工齡計算方法是什麼?

年休假期間的工齡計算方法應該是連續計算法,在這期間員工的待遇是不會發生改變的,所以工齡也會繼續計算。

1、國家規定年假計算方法:

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離職證明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3、如果單位因某原因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情況下,在員工同意的基礎上,需要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員工連續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帶薪年假。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變更、履行、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遵循《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該法存在的主要目的是爲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