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雙倍是合法的嗎?

一、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雙倍是合法的嗎?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雙倍是合法的嗎?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雙倍是合法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關於經濟補償的相關問題,需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實際工作的年限來計算,工作時間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在正常的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員工沒有任何違約行爲但是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爲,視爲違約。需要向勞動者一次性支付最高月工資的兩倍作爲補償,如果拒不執行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局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