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的一般步驟是什麼?

一、簽訂勞動合同的一般步驟是什麼?

簽訂勞動合同的一般步驟是什麼?

(一)起草勞動合同書(當然用勞動局監製的勞動合同更規範)。

(二)對勞動合同必備條件雙方應協商一致,然後填寫(一式二份,下同)。

(三)雙方簽字、蓋章(勞動都按手印)。

(四)用人單位和勞動都各拿一份。

二、簽訂幾年的勞動合同?

實踐中存在着勞動合同期限爲三年、五年、十年的居多。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我國法律沒有對勞動期限進行強制性規定。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期限有固定的期限,也有不固定的期限。勞動的期限基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意願約定的,充分體現雙方的意志。因此勞動合同的期限法律並沒有明確的強強制性規定。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三、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是什麼?

(一)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以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意圖和違法行爲,以達到不良企圖的目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作爲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爲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即應是年滿16週歲、具有勞動行爲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雙方主體在簽約時,主體資格必須合法。

(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如有的勞動合同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曠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屬於內容違法而無效的條款。對此,用人單位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四)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規對勞動合同簽訂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並簽字蓋章外,還規定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進行鑑證,方能生效。

(六)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爲必須合法。

協商勞動合同的內容,在勞動合同中文字上簽字,是勞動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主要步驟。勞動合同的期限沒有明確的規定,是由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之後確定的。由於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勞動合同又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常來說,用人單位喜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