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付違約金嗎

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職員在入職之後就必須要遵守單位的相關的規定,爲了防止職員隨意的離職,一般的公司都會規定若是想要離職,必須要提前告知單位,並且對於那些在勞動合同有限期間就離職的,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付違約金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