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哪裏領取

勞動合同到哪裏領取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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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大寧村領取失業保險到哪裏?

  勞動合同到期,非勞動者原因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就業局依法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