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明區退除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失業金

廈門思明區退除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失業金

一、廈門思明區退除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是到社保機構領取的,不過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被解除勞動合同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怎樣的?

1、職工失業後,60日內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2、申領失業保險金時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明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④省級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10日內告知審覈結果。符合條件的,在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在經辦機構取得單證,再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

三、在廈門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仲裁流程是什麼?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勞動關係中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不能領失業金,到社保機構領失業金的時候,社保機構會要求當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該證明中就寫清楚了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如果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還能要求公司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