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

滁州市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

隨着時間的推移,法律也隨着國情不斷的健全,其中在勞動法中就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可以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滁州市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按照有關規定,勞動合同不能由勞動者領取,是需要勞動者到用人單位進行簽訂,下面就詳細介紹一下。

一、去哪裏領取勞動合同

1、作爲勞動者,那麼只能與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書由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去勞動局申請。因此,勞動者不能自己去勞動局領勞動合同書。

2、作爲用人單位或者勞務派遣公司,要及時向勞動局報送籤合同員工的花名冊,並且及時給員工購買社保

二、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這一規定是在《勞動法》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具體項目而形成的。

《勞動法》所規定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七項。《勞動合同法》現在的規定是九項,兩相對比,可以發現,增加的項目有: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職業危害防護、社會保險;減少了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三項。可以說,《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更爲詳細、更加具體。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滁州市勞動合同在哪裏領取,隨着勞動法的不斷普及,在近幾年中,勞動者都知道要簽訂勞動合同纔能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有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我們也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等法律手段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