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簽完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員工簽完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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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簽完勞動合同後辭職嗎

勞動者與公司確立勞動關係之後,需要確定勞動期限,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勞動合同期限滿之前離職,一般需要提前30日遞交書面離職申請,30日後勞動合同關係解除,辦理手續。此時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按規定公司有下面情況的勞動者可以如此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沒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公司沒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公司沒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有特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還需要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