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曠工離職是否還需要發工資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爲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後,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
因此,勞動者爲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須爲勞動者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因勞動者本人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曠工離職是否還需要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