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又不給辭工怎麼辦

拖欠勞動者工資並且又不同意離職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勞動行政部門介入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和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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