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的法定工作時間是職工每日工作幾小時每週工作幾小時?

我國目前的法定工作時間是職工每日工作幾小時每週工作幾小時?
律師解析:法定工作時間是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又稱勞動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在一晝夜和一週內從事勞動的時間。工作時間的長度由法律直接規定,或由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直接規定。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不遵守工作時間的規定或約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休息時間是在8小時以外勞動者自由支配的時間。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費。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此產生糾紛的,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
勞動仲裁一般分爲四個步驟:當事人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
一、當事人申請:當事人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材料、證據。
二、審查受理:勞動仲裁申請書符合要求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仲裁準備:仲裁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
四、仲裁審理: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