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勞動法》第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