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帶薪年休假工資要如何計算

根據職工的不同情況,帶薪年休假的主要計算公式如下:
(1)職工新進單位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餘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
(2)離職時當年應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計算方法: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一當年度已休天數。
(3)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的工資計算方法: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工資=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200%×應休天數。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帶薪年休假工資要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