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員工要明確,如果是公司要辭退員工,那麼就要讓公司出一份辭退員工的聲明。公司辭退員工後,員工可向公司索取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公司是透過和勞動者協商的方式並且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那麼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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