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給電焊工做職業健康檢查職工能否索要賠償

電焊工屬於有毒有害崗位,入職前必須做檢查,未給電焊工做職業健康檢查職工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公司不給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違反此規定,職工患職業病的,其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未給電焊工做職業健康檢查職工能否索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