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透過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裁定,可向人民法院訴訟。工傷打官司具體流程爲:
1.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爲一年;
2.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3.如構成傷殘等級,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如單位未給你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5.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6.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