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醫社保中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廈門醫社保中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廈門醫社保中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廈門醫社保中的法律規定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需要攜帶《就業登記花名冊》,補繳起、止月份本人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等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審覈,補繳審覈透過的,單位或個人持補繳申請表到參保統籌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補繳。

因各種原因單位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須辦理單位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手續的,應到單位、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單位應攜帶以下材料繳費單位所在社會保險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職工本人簽字認可);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相關材料;

4、書面補繳申請(寫明補繳原因)

二、申辦單位和個人補繳社保須帶好的材料是什麼?

1、《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已辦招(錄)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或勞動合同複印件,如補繳底前的社會保險費,還需攜帶補繳年度該人員工資發放的憑證複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只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農村合同制人員,還需攜帶該人員的《勞動手冊》複印件。

材料複印件需加蓋公章。醫療保險斷交當然後可以補繳,但是不強制。從原單位辭職,並已將社保關係從單位轉入到個人後,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續繳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大額醫療保險費),是否補繳中斷期間的社保費,決定權在您自己。如果養老保險不補繳,其中斷的前後繳費年限可以合併計算;如果醫療保險不補繳,繳費年限將不能合併計算,而是要從重新繳費的時候開始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醫療保險,並不是特別的瞭解,但實際上這是非常的重要的,很多人可能對於辦理的一些資本情況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可以由個人來進行辦理,也是可以由單位來代爲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