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可以一次性領取嗎

一、失業保險可以一次性領取嗎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可以一次性領取嗎

一般都是要按月來領取的,最長可以領24個月。也可以一次性領取出來,但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失業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證明檔案、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覈定後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爲扶持生產資金。

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這是最主要的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是指失業人員原來在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並非新生勞動力,如不是剛畢業的學生。參加失業保險,必須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即按規定的繳費基數、費率和繳費時間繳納失業。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一般來講,中斷就業的原因分爲兩種:非自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自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因自願離職而導致失業。國際通行做法是將自願中斷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範圍之外。《失業保險條例》借鑑國際經驗,將自願離職而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範圍之外。

失業保險金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按照月份來領取的,若符合以上條件則可以一次性領取,其中失業保險金並不是失業就能領取,要在相應的時間內繳納好了保險金及其滿足領取的條件纔可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