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找不到責任人如何辦?

高空拋物找不到責任人如何辦?
律師解析:首先,高空拋物的歸責原則: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其次,基於以上原則,高空拋物行爲人承擔責任,即: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爲人,自然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再次,如果不能夠確定行爲人的,並且能夠證明自己並非是事故發生時的房屋實際使用人以及在可能的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範圍中可以被排除的,該可能人不承擔責任
最後,如果以上都未能排除租戶的可能,那麼租戶應當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