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2、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