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訴訟怎樣將主觀病歷封存

醫療過錯訴訟怎樣將主觀病歷封存
律師解析:醫療過錯訴訟如何將主觀病歷封存:
一、到醫務處提出封存病歷的要求,醫院無正當理由拒絕的,可向該院所在地區的衛生局醫政處舉報。
二、點清病歷頁數,患方很難在短時間內看明白病歷,所以患方需要注意點清頁數,然後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複印並封存全部病歷。
三、封存複印件,患方應在邊緣處簽字並寫明封存日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僞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