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惡意散佈謠言構成不正當競爭麼

構成不正當競爭。我國法律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佈虛僞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7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爲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不正當競爭行爲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祕密行爲,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商家惡意散佈謠言構成不正當競爭麼